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改革,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,高效开展体验监督工作,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工作机制,招募30名政务服务体验官,以“办事群众视角”实地体验办事大厅及窗口服务工作情况,通过“走流程”和“找亮点”等方式,发现问题、反馈问题、分析问题、监督整改,促进我市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的改进提升。
招募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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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报名条件
1.招募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65周岁以下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3.具备一定办事经历和专业积累的企业代表和群众,熟悉窗口服务运行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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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工作职责
办事咨询(现场、电话、微信客户端等)、办事预约、现场取号、等候叫号、提交申报材料、领取办事结果、“好差评”评价等政务服务全流程环节,核验“一次告知”、“告知承诺制”、“无否决权”等服务制度执行情况;主动宣传我市政务服务中心“放管服”改革成果、工作措施、服务亮点;积极参与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的调研、督查、座谈等活动,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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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方式
方式一:线下申请
可通过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台填写《福清市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申请表》提交申请。
方式二:线上申请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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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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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务服务体验方式
1.全流程体验窗口办事、网上办事、掌上办事、自助办事等多渠道政务服务。
2.集中体验由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情况每季度统一组织,政务服务体验官多人一组、轮流参与。
3.个人分散体验由政务服务体验官结合自身工作领域、群众反映的问题等,进行自主体验,体验情况及时反馈我市政务服务中心。
此次“体验官”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,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,由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通过后聘任。
符合条件人选由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授予聘书。
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工作性质为公益性工作,无劳动报酬,实行年审续聘制。
凡提出合理意见建议者,均可领取政务服务中心定制的小礼品一份。
1.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遵守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工作职责,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。
2.受委托开展工作期间,享有与受托工作相关的监督权限。
3.办事体验中反馈的各类政务服务问题和诉求,坚持做到实事求是,并提出意见建议。
4.体验服务必须全过程保密,不事先打招呼、事中亮明身份、事后篡改结果,完成体验后及时进行结果反馈。
5.不以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和个人名义擅自发表言论、发表文章、接受媒体采访、参加有关社会活动。
6.不以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名义开设网站及新媒体账号。
7.不接受涉及体验单位的宴请、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及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8.不利用“政务服务体验官”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9.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予以解聘。